p; 云琅着急的说道:“算我求你好不好?千万别说出去。她要离开望京!我求你了,四小姐。只要你帮我瞒着这事,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云琅言而有信。”
林丹沙傻傻的望着他,云琅着急的样子也这么好看。他和莫若菲是表兄弟,一个美丽得不像话。另一个却带着北方男儿的英气。她喃喃说道:“你要是对我能有对她的一半就好了。”
云琅握住她的双臂急得额头冒汗。杀人灭口的事他做不出来,他只能求她。
几乎一瞬间林丹沙做出了决定:“你娶我吧。”
云琅惊得呆住。
话说出口林丹沙再无顾及。云琅说过,花不弃是要离开望京。她当然会成全她。她相信,云琅是重承诺的男人。只要他答应,哪怕他心里还喜欢花不弃,他也会对她好一辈子。她把自己的终身押宝似的押在了这个有情有义的男人身上。
林丹沙相信自己的眼睛绝不会看错人。云琅不论从家世人才人品都是万中挑一。没有花不弃,她有信心赢得他的心。
她睁大了眼睛期盼的看着云琅。
“婚姻大事,当听父母之命,媒妁,媒妁之言。私订终身……于礼不合。”云琅涨红了脸结结巴巴的说道。他万万没有想到林丹沙会提这个要求。他也从来没有正眼看过她。他心里只有不弃。
林丹沙嫣然一笑:“我会请父亲遣人向飞云堡云堡主提亲。云大哥,只要你答应我,我就绝不说出今日之事。其实花不弃没死,也没什么大不了。王府不会震怒,莫府不会担责任。我不知道你为何这么紧张。这是好事情呢。”
是啊,不弃不死的确是好事情。他也一度疑惑过为什么要不弃假死离开。黑衣蒙面老人的话又在他脑中响起。他不知道为什么不弃活着的话,下场会比死还凄惨。但是云琅有种直觉,黑衣蒙面老人不是在吓唬他。他不能用不弃的幸福去赌。
林丹沙抚平衣襟上的褶皱,微笑道:“这么好的消息应该马上告诉莫公子和世子。世子虽然没发怒,他的脸可是一直板着。谁知道王府会不会迁怒莫府呢?也许听到不弃还活着的消息,王府的怒气就会平息了。”
她说完转身就走。
“我答应娶你。”云琅脱口而出。腿一软坐在了地上。他闭着眼说道,“林小姐,我很讨厌被人威胁。你应该庆幸,我不是嗜杀之人。否则,我杀了你灭口就是。”
听到云琅答应,林丹沙半点高兴也无。为了花不弃,他连终身大事都顾不得了。眼里盈满了水汽,看向静静躺在棺椁里的不弃掠过羡慕。她低声说:“男儿一诺重千金。我知道你现在很讨厌我。可是,如果你能在我身边,我就知足了。”
眼泪奔泄了一脸,林丹沙掩住嘴扭头跑出了灵堂。
云琅靠坐在棺椁旁,懊恼的撞着脑袋怦怦作响。他咒骂道:“云琅,你应该杀了她,应该杀了她才对!你胡乱答应了些什么呀!”
月高悬,春风拂栏。夜里不知明的香花静静怒放。原来应该是一个静谧的春夜。却因为前堂的素白,凌波馆的静默染上了悲伤。
灵姑和忍冬低垂着头站在院门口迎接世子陈煜和莫若菲的到来。她俩换上了麻衣,摘了发间钗环,鬓旁簪得一朵白绢花。
夜色中两点白色刺激着陈煜,他站在门口缓缓说道:“你还记得那日大雪在院子打雪仗的事情吗?”
不弃欢快的笑声瞬间在耳旁响起,莫若菲嘴里发苦,轻声回道:“记得,那日我还把她气哭了。”
她叫他的那声山哥把他的记忆又拖回到了不堪的前世。他失态了。思想瞬间跳跃到马车上知道不弃会偷技的时候。莫若菲终于有些明白自己的心思了。这时,他冒出了个很奇怪的想法。如果小不点和他一样,掉落山崖下后也穿越了,会是什么情形?
晚风吹来,鼓起他的衣袍。莫若菲打了个寒战。
他花费了十来年读书习武习惯世家公子的优雅。如果小不点在,他敢保证,这些优雅与风度都会消失。
可是如果她也穿到了世家小姐身上呢?
莫若菲苦笑,那就会出现两个小流氓样的世家公子和小姐。
今生他拥有的这一切,实在太美好。前世再有电视看,有网游玩,也不比不上这一世的生活。他长长的叹了口气,如果没有那场骗婚,他和小不点在做什么呢?他自嘲的笑了,还不是继续有一天没一天的混日子。这种生活他再也不想过。
莫若菲微眯着眼看向沉默平静的陈煜,商贾世家又如何?被一个手无兵权,不参朝政的王府就压得喘不过气来。他要怎样做才能拥有力量?
穿着紫红蟒服的陈煜让他羡慕,又让他不屑。他一辈子都穿不上这种品级的服饰,再骄傲再有钱再是世家出生,一辈子,只能对着他屈膝下跪。
听说世子武功很好,莫若菲现在却想和陈煜打一架。只是想想罢了,他垂下眼帘,安静的站在陈煜身后。
他看不懂陈煜。从那张一直不动声色的脸上看不出陈煜心里究竟是在怒还是真的平静。是风暴前的海吗?莫若菲心头惴惴。
陈煜怅然地望着凌波馆后的松柏林。如果不弃能活着,他还会再抛下她吗?他深吸口气走进了院子。
陈煜的目光看向院墙一角。那树老梅花已落尽,枝头的新叶在月光下静静的舒展着。不弃初入府的第一个夜晚,就独自走到了这个角落。他在树上看她,好奇的想知道一个能把耗子当美味肉菜的小女孩突然当了世家大族的小姐会是什么心情。
那一晚,不弃骄傲的告诉他:“我不可怜!我不当莫府小姐也同样能靠自己活下去!你以为我想当莫府的小姐?莫若菲要讨好七王爷,七王爷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并没有在莫府白吃白喝!我是替他们当的小姐,每个月是拿了三十两银子酬劳的!”
三十两银子,她从来没有把父王当成她的父亲,她从来没有把莫府当成她的第二个家。她的骄傲背后藏住的是一颗敏感而孤独的心。
陈煜推开了不弃的房门。只看了一眼他的眼睛就酸涩起来。书桌上干涸的血迹中躺着盏兔儿灯。拳头大小,挂在梅树上蒙了灰变成了小灰兔,现在被染成小红兔了。他拿起那盏灯久久不语。
她在这间屋子里抱过他,咳得他背心都烫了。她轻声告诉他:“我不该告诉你,我喜欢你。这样,你就不会像避瘟疫似的要离开我了。”
她什么都明白。她像一只风雪中好不容易找到避风处的小鸟,瑟瑟发抖。
她是这样聪慧,什么都知道,从来不说。
他想起天门关自柳青芜手中救她一命。她抱着一个锦盒明明吓得双腿发软,却投来感激的目光。让他不自觉的避开。
他想起她在红树庄柴房里和剑声斗嘴,聪明的威胁他给她送鸡腿。
她其实并不知道,他看着她啃鸡腿的时候,曾吞了吞口水。仿制自己从来没有吃过鸡腿一样。
他想起她穿着冰凉的棉衣蜷缩在稻草堆中。满脸烧得通红,却为他包扎了伤口,为他留下了食水,为他烤好了玉米。
他想起在王府她故意装着不知道他是莲衣客,那样的小心翼翼。
他想起那个雨夜。不弃崩溃的喊道:“你还我莲衣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