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归抵达青华基地时已经是北京时间十九点整,他跳下飞机,和飞机里的傅红灵道了别,正准备瞬移,傅红灵却叫住了他。
“一个月内一定要回来!”她一脸不放心,“三年都等过来了,要是这时候功亏一篑……外婆发起火来多恐怖你是知道的。”
北归笑着说:“我心里有数,放心,回去吧。”
傅红灵紧紧拧眉:“……不行,我还是和你一起去。”
北归赶紧拦住她。他这个堂妹性格直率,对自己人那真是掏心掏肺,但对外人就一副鼻子翘到天上的公主样,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她和唐千鹤的关系尤其糟糕,这三年里每次帮他和唐千鹤传信的时候她一副万分不情愿的样子,可还偏偏不肯把“信使”这个身份转给其他人。
好说歹说把人安抚住了,北归目送那辆直升飞机消失在云层之后,这才转头朝青华基地的方向瞬移。
青华基地笼罩在最后的残阳里,北归停在基地的高墙外,回想了一下唐千鹤以前在信中附给他的“青华基地平面图”,根据脑海中模拟出的三维立体图,直接瞬移进了基地里。
他选择的降落点很巧妙,没人发现广场边的柳树下忽然多出了一个人。北归若无其事地走出树影,经过公告栏的时候随意瞥了一眼公告栏。
公示栏不知被什么砸得凹进了一大块,上面还沾着一小片红纸,大约曾经是红色告示之类的东西。
“小北?”&“北归?!”
哦,遇到熟人了。
北归打量着两人的装束:简妮背着个大包,手里抓着一把伞,伞上还带有少许雨珠;宋二穿着一件印着“小爱赛高”的t恤,运动鞋上沾了一点儿灰泥,一脸风尘仆仆。
他明白了:这两只大约是去参加那什么“爱神”的签售会,这会儿才赶回来。
三年不见,简妮不但五官没变化,连个子都没长高,一米五几的身高搭配上红扑扑的苹果脸,站在一米八几的宋二旁边……高得更高矮的更矮……这画面真是令人扼腕。
回想着今年开春傅红灵带回来的唐千鹤的写真照,北归由衷感谢起唐千鹤的父母,把她生得高挑匀称,应有尽有本钱丰厚。
故人相遇,当然接下来就该三人结伴而行,简妮问北归他的嗜睡症治疗得怎样了,北归笑着说已经基本痊愈了,脑中却掠过一张风韵妩媚的女人脸,还有她轻佻的嗓音——
“如果你不想年纪轻轻就死于心脏破裂,就乖乖听我的,在这里睡上三年。放心,每个季度会让你醒来一次的~我也不想被红灵烦死呢。”
为了一个不知是否能成功的治疗方案,竟然要在无聊的地下室里睡上三年,换了以前他根本不会考虑,但那次他犹豫了。
虽说成功率只有千分之三……但如果计划成功,那他就可以真正地从死神的阴影里走出来,再也不用受“二十岁”的限制。
也就是说,他可以和唐千鹤一起,看看这个世界究竟会走向何方。
……
心有灵犀。心心相印。心满意足。
心不在焉。心猿意马。心怀鬼胎。
心惊肉跳。心力交瘁。心如死灰。
心。
人类的心脏位于胸腔中部偏左下方,主要功能是为血液流动提供压力,把血液运行至全身。人体是比太空火箭更精密的自然造物,任何一个部分受损都有可能导致死亡,但再没有一个器官像心脏这样,在人类历史长河里,长久地被认为作为人体最重要的存在。
事实上,虽然现代科学已经证实了动物的思维中枢是大脑,但仍有相当一部人坚持认为心脏才是意识乃至灵魂的枢纽,只是当下的科学还未能发现这一点。
心脏派和大脑派的争论姑且不论,总之在现实生活里,如果谁的心脏被开了个天窗……那这个倒霉蛋就必死无疑了吧……
北归就是这个倒霉蛋——或者说他是自找的,犯下众怒的那天,他被仇一客在心脏上刺了个洞,原该立刻一命呜呼,却被人用异术抢救回了一条小命,然而异术亦有尽头,施术者也早已断言,异术效力有限,北归活不过二十岁。
生物都本能地畏惧死亡,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真正看开生死的,不是神经病就是大贤者,前者颇多,后者古今中外加起来也不超过二十个。
北归不是什么贤者,但他厉害就厉害在他觉悟比一般人高:不就是活不过二十岁吗?那我一年当三年用,在二十岁之前把想做的事全做完不就结了,愁那么多做什么。
他果然就放飞自我,从前虽然也是小恶魔一样的性子,但多少还会顾虑下别人的感受,现在根本是觉醒了,怎么爽怎么来。为数不多的人生,当然要肆意地过。
所有人都拿他没辙,因为他没有看起来什么都想要,其实什么都无所谓,因此也无所畏惧,当所有人都劝他不要四处乱跑,老实留在家中等治愈系异能者现世的时候,他偏敢跟着唐千鹤东奔西跑……最后老太太实在看不下去了,不惜以自己的健康设骗局,把孙子骗去了香港,将他留在香港过冬,结果春天刚来,兔崽子又跑了。
前头日子过得太放浪不羁,后头报应就来了,云断山脉丧尸一战之后,房车还没开到人类基地,北归就感到心脏一抽一抽地疼。
自从被仇一客往心脏上刺了一剑又死里逃生,他已经许久没尝到心脏疼痛的感觉了,异人的术法很有效,有效到他经常都忘了自己是一只脚已经踩进阎王殿的人。
他平躺在床上,以手遮眼挡住透过窗帘照进来的清晨日光,努力让自己再睡一会儿,睡着就不知道疼了,偏偏唐千鹤一直在车里转悠,也不知她在搞什么,动静不大但悉悉索索的响个没完,他听得脑仁疼,就闭着眼问她在做什么,结果她语气比他还讶异,说“你终于醒了啊”。
不我还想睡,但你一直吵所以才睡不着……这句吐槽没还出口,就闻到了一阵浓郁的甜香。
“你在煮什么?”他问。
“红豆汤,喝点吗?”她走过来,手里端着托盘。
他半支起胳膊,瞅了托盘一眼。
“为什么是红豆……我是异能透支不是失血过多。”
“因为你看起来脸色苍白嘛,不吃红豆的话来点草莓布丁?你从昨晚到现在几乎什么都没吃耶。”
胸口疼得超厉害谁有心情吃东西啊……
他扯起一个笑:“突然对我这么好……难道有阴谋?”
她翻个白眼:“爱吃不吃,就剩两个了。”
“我还是喝红豆汤吧。”草莓布丁这种东西,其实是因为看她爱吃才次次都和她抢,喜欢看她生气又容忍的样子,不过现在吃这种低能量的东西简直是浪费体力,咀嚼和消化布丁需要消耗的能量都比布丁自身多了。
红豆汤端过来,他看到托盘上还放了另一个小碟子,碟子里放着十几枚晶核,摆成了笑脸的形状,上面还用沙拉酱涂了好几个小星星……
他微微黑线,怎么搞得和儿童套餐一样……
“愣着做什么,快吃啊。”她不忘强调,“先喝汤,一下子吃晶核怕你虚不受补。”
不,问题不在虚不受补而在于沙拉酱……算了。
喝一口红豆汤,甜香软糯。难得她肯主动下厨,这姑娘空长了一张宜室宜家的脸,但其实骨子里超讨厌包括做饭在内的一切家务,白费了她的好手艺……
她收起了托盘,“你先吃着,我去看看小妮醒了没有。”
他忽然有点舍不得她走,就说:“红豆汤好像不够甜。”
“嗯?真的?……那我去给你拿点糖。”
“不用,你坐在这里。”他示意了一下他床边的椅子。
她有点无语:“我坐这里你就有糖了?”
“嗯。”
“……”她睨他一眼,却还是坐了下来,仿佛不耐烦的样子:“行了我陪着你,快吃。”
嗯看这表情,她又把他的甜言蜜语当成小孩子的撒娇了。北归想,为什么每次到了她这里自己百试百灵的撩妹技能就全部失灵了呢,难道真是年龄差的错……但是这样反而让人更想挑战一下高难度,越挫越勇呢。←_←
她掏出手机就要刷,北归有点不高兴了:“我还病着呢,你就不能多分点注意力给我?”再这样我回去就让他们把网站停掉。
“不是啊,我就是想试试能不能上网,这几天都连不上……”她大约还是有点心虚,到底把手机收起来了,“好啦我不看,你快吃。”
他这才吃起来。胸口还是很疼,不过慢慢地吃的话也不碍事……
“北归。”
他漫应一声。
“从这里回去后,一起去西藏吗?”
“嗯?去西藏干什么?”
“就是很想去一次西藏……以前一直想去但都没机会,现在反正没什么事做,大把大把的时间……”她挠挠脸,“虽然丧尸挺多的,不过我们小心点应该没事,我觉得你还蛮强的。”
这句话微妙地愉悦了他,于是他同意了。
“太好了!”她的眼睛弯成了月牙,那对仿佛总是藏着心事的眉毛也染上了笑意。
他心情也好起来:“不过要等一段时间。”
“嗯嗯我知道的,你异能透支了嘛,好好休息,什么时候去都行的~哎太好了,你都不知道我想去西藏多久了,上大学的时候……”
她开始感慨往事,他漫不经心地听着,时不时应一声表示自己在听,忽然听到她说:“……没有你我都不知道怎么办。”
他微微一怔:“……没有我你会很苦恼吗?”
她想都不想:“肯定啊!”
……嗯这回答确实是干脆利落没掺半点水分,但这正说明她心中毫无其他想法,那句“没有你我都不知道怎么办”纯粹是“没有草莓布丁的话我都不知道怎么办”那样的感慨←_←
“你不知道上次你一走就是大半年,走之前连句话都不留,我都烦死了。讲真下次你这样我真的会生气。”
他这次确实愣了,慢慢地回了句:“……哦,那次是意外……”
她哼了一声,威胁的意思大于生气。他慢慢地啜着红豆汤,忽然问:“如果我一直不回来呢?你会怎么样?”
她冷笑一声,装模作样地掰着手指关节:“那你最好祈祷以后都别被我遇到……”顿了顿,忽然神情淡了下去,“……不过遇到了我也不会对你怎样,应该还是会打个招呼吧。”
会打个招呼,但肯定就不会再给他做红豆汤了吧。
北归忽然觉得有点胸闷,他皱皱眉,一口气喝光了甜汤,低头看着那碟涂满沙拉酱的晶核,着实犹豫。
“看什么,快吃。”她催促。
无奈地用小汤勺捞了一颗,他含进嘴里,晶核进了口中就化成了液体,混着沙拉酱……味道还不坏。
唐千鹤满意地看着他将所有的晶核服下,收拾碗筷准备走人,北归却叫住了她。
“除了西藏,你还有什么想去的地方?”
她笑起来,眉目生动:“太多了数都数不清啊,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周游天下,看遍美景!奈良的樱花和富士山,巴黎的梧桐树和卢浮宫,西班牙布尼奥尔的西红柿节——哦这个节日现在大概没机会看到了,不过能看看西班牙的风景也很好……哇,如果能在三十岁之前把全世界224个国家和地区全走一遍就好了,真是死也瞑目~”
她半眯着眼睛,仿佛此刻正站在西班牙最高峰泰德山上迎着清冽的风……然后转过头来,冲他抛了一个不算太成功的媚眼:“怎么样,是不是觉得很不错,很想和我一起浪遍天下?”
不,其实她说的那些地方,他早就去过了,无论是春日的樱花,还是夏夜的焰火他全都看过,不过如此。
但他却笑了,兴致盎然。
“第一个去西藏,然后呢?”
……
人一旦有所执着,就再也不能从容面对诱惑,虽大贤莫不如是。从前北归什么都不怕,但后来他有了唐千鹤这个弱点,他就知道什么叫贪生怕死了。
一起去西藏没问题,去奈良也可以,甚至可以走得更远些,足迹一直蔓延到地中海象牙色的沙滩上……但再多的,就做不到了。
他已经十八了,再过两年就二十,到那个时候,谁也救不了他。
结果到最后,他还是和傅曦达成了协议,他老实待在在地下室里睡三年,三年内如果家里能帮他找到治愈系异能者,那么他会全力配合,就算要他每天喝十杯纯牛奶他也会捏着鼻子灌进去。
但要是三年后还是找不到,那就别费事了,天高海阔,谁也别想拦着他。
那真是太漫长的三年,他只能在春分、夏至、秋分和冬至各醒过来一天,然后又继续沉睡。傅曦的异能会保证他的身体处于半休眠的状态,停止了生长,自然也就不用面对二十岁危机。
一个月前,北家的人终于在北美洲发现了一个治愈系的异能者,但很可惜,这个异能者的异能还很弱,只能治疗皮下出血这种无关痛痒的小伤,对他的陈年旧疾却无能为力。
北家的家主说,给他足够的晶核,让他升级。
但晶核也不能一次吃太多,不是所有人都有唐千鹤那样的运气,一口气吃两百颗居然没有爆体而亡。
所以还得等。等等等。
谁他妈要再等啊!再等下去她就比他大了!本来就仗着她灵魂比他大几岁成天莫名优越感,这下身体年龄也比他大,她尾巴还不翘上天?
三年,说好的。异能者还不顶用?那我不管,反正我要走了。
——对北归来说,遇到唐千鹤是福还是祸,委实难说。
但此时此刻,站在玄关和正厅的交界处,在北归眼里,唐千鹤就是那农夫怀里的蛇,东郭先生家的狼,养不熟的小混蛋……
他万里迢迢赶过来给她庆生,她就这么对他的?那个长得好像她最中意的那种小白脸的家伙是谁?!
“唐千鹤!”